今天上午,我想起小四的補習學生。
現在暫時沒有補了。
當我發現自己其實真是很喜歡小朋友,同時我也在他身上明白一件事︰要管教,其實真的需要更大的愛。
每次稍為嚴厲地責備他,看到他那可憐兮兮的樣子,就很不忍心,巴不得立刻哄他。只是,若是為他好,便應堅持下去,我惟有不看他,立刻叫他做練習之類,讓自己分一下心。
要罵他,不需要很兇,而是需要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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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編輯一個十五歲女孩的故事。
地震中所受的傷害,感受得到,一遍又一遍地想像,不自覺地多寫了。所指不是量,而是,在描述和鋪排方面稍為「重手」了。
後來就修改了一點。
我問︰為甚麼一定要做這些文章呢?
有人問︰為甚麼有天災?基督徒寫劫後餘生,是想平反?因為同情?
我為甚麼一定要寫這些文章。
心裏當然有個答案。
如果神放在我心裏的就是這種感動,如果神賜給我的就是這樣一支筆,我就寫。
大概,這能較實在地形容我的所謂「使命感」吧?
事實上,我仍然會為每個故事而感動,仍然希望用合理的時間,寫下能惹人共鳴的文章,然而,我要走的方向,就是這樣嗎?我不單要感覺,我要確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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