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句︰
1. 我資助泰北孩子的生活。
2. 他給我$400,資助我買$900的衣服。
只是,有甚麼是必須要資助、而不能「送」出去的呢?
例子︰
1. 我資助泰北孩子的生活,而不能包辦泰北孩子的生活。
2. 我買$900的衣服,他若給我$900,便是「送」,而不只是他原意的「資助」了。
……
「資助」和「禮物」的定義,啊,原來是這樣,很冷靜的分析啊。一個男孩子,在女友百般痴纏下仍然臨危不亂,分得清這兩者的意義,我認為,這個男朋友倒也適合當編輯啊!
來談談有甚麼是必須「送」出去的吧。狡猾的女朋友,當然有辦法找到令男朋友「送禮物」的空間。
步驟︰
1. 報讀音樂鑒賞課程。
2. 請男友代填支票付款,答應以現金付還學費。
3. 再痴纏,請男友資助$400以外的餘額。(無故「資助」是合法的)
4. 乖乖還錢,給男友$400。
5. 計數︰
買衣服 $900 - $400(資助)= $500
交學費 $400 + 餘額 - 餘額(資助)= $400
女友付出 = $900
substitute $400 by X.
女友付出 = $900 - X(資助)+ X + 餘額 - 餘額(資助)= $900
男友付出 = X+ 餘額 = $400 + 餘額 = 學費
結論︰
1. 女友自己買了$900衣服
2. 男友「送」出音樂課程
報告完畢。
3 則留言:
好無聊嘅計算…諗呢樣野嘅人…辛苦晒
「狡猾的女朋友,當然有辦法找到令男朋友「送禮物」的空間。」
致「狡猾的女朋友」︰
你不必替男朋友找「送禮物」空間了,他不是只有「資助」而沒有「送禮物」的啊!
記得當天那$300的粉底嗎?到底是誰「送」的啊?
你這沒心肝的東西…
heheee, 被罵無心肝~
〔被揭了真面目啊~~~〕
heheheeee, 這個男朋友沉冤得雪了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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